翔勝之道—再拆解日本經營管理簽證迷思
 

最近經常跟客人談日本投資,發覺仍有不少人對「經營管理簽證」好奇,大家都問取得簽證是否等於能移居日本,答案是不等於;但取得簽證後成功入籍兼取得永住權,是有可能,但絕對是一種考驗。日本並非移民國家,本身沒有投資移民政策,移居日本沒有即時、直入的捷徑,很多人會通過留學、工作、結婚等才得以在日本居住。但日本在二○一五年推出經營管理簽證計劃,對外國人放寬創業限制,可將現有生意帶到日本拓展,或將資金帶去發展新事業。申請人只需投資五百萬日圓開註冊公司,業務類型沒有限制,但要證明有實際業務營運,每年收入不少於四百萬日圓,以顯示申請人在日本有足夠謀生能力。合資格者可申請居留,並可帶同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前往,享有等同日本國民的社會福利,包括教育、醫療、健康保險等。經營管理簽證的首簽有效期是一年,續簽則根據公司營運情況而定,一般是一、三、五年。住滿五年可申請入籍,滿十年可申請永住權。

 

那麼,買日本樓就可以取得簽證嗎?我必須強調,單純買樓不算是「經營管理」一門生意,不能直接申請居留簽證,但如果買家購入物業而產生租金收入,則符合申請資格。假設在大阪購入三至四個,二百多萬港元的上車盤出租,以五厘租金回報計算,每月大約有二萬多港元收入,足以符合經營管理簽證的要求。如果有意投資民宿以申請「經營管理簽證」,我建議買家購入樓花,因樓花在買賣過程中需處理單據、收樓等手續,較符合「經營管理」概念。業主經營到第四、五年,可應因收入決定繼續做民宿,還是轉長租,面對環境變化有較強調節能力,甚至出售物業轉為其他投資亦可,顯示經營者有管理物業及個人資產的能力。

 

申請經營管理簽證跟移民差不多,需要計分、交計劃書,過程非常嚴謹,否則可能拒簽,或只批出極短時間,例如三個月至半年。若申請人符合各項條件,循序漸進才能取得護照和永住權。網上有人提倡多於一人,共同申請,從經驗所得,合併申請只會增加日本政府審批的複雜性,眾申請人亦要大幅提升公司盈利以符合要求。亦有廣告宣傳可以代客辦理日本經營簽證,更設有不同計劃,其中一款是網店創業,只需一個月時間,手續費三十五萬港元,估計是經營簽證中最低要求的五百萬日圓資本。大家必須留意,經營管理簽證以「經營」和「管理」為重點,投資並非一筆過付款了事,日本政府要求申請者每年至少有四百萬日圓收入,夫婦需要四百八十萬,一家三口則需要六百萬,因此選擇投資項目必須是長線投資,搵快錢的水貨、網店之類絕非長遠計。大家要清楚,日本政府不會白養外國人,想利用經營管理簽證享有等同日本人的福利,必須先證明你有謀生能力,需要交稅,需要實務,不要妄想走捷徑!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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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東周刊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