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明報》「翔勝視野」專欄—投資大阪物業的黃金時期
我投資房地產有個心得:千萬不能動感情!說到底,單位再好再華麗也只是投資產品,當客觀因素告訴項目已沒升值空間,放售就是唯一選擇。而且,二手樓樓齡一長,升幅就追不上大市,轉售也變得困難,所以我多年來投資房地產時都喜歡將年期定在5至10年,看的就是這段時期的升值要素,太長遠、太空泛的發展計劃我都看不入眼。反面例子就是2006年號稱耗資千億美元的馬來西亞依斯干達經濟特區(Iskandar Development Region),它在我看來就是空中樓閣,計劃不合理,年期過長,比起發展更像一項面子工程。